2020年10月16日,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前9个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5515.1亿元,略有下降。其中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30.2亿美元,同比增长29.7%。据分析,一般建筑、石油化工、水利建设类项目新签合同额增长较快。其中,一般建筑类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31.8%,水利建设类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65.5%。
“一带一路”,在新时代国际合作背景下,发挥了更大作用。与此同时,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成为不可忽略的闪光点。10月16日,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工程生态研究所牵头承担的“‘一带一路’河湖生态保护技术联合培训中心”项目正式启动。据悉,该项目将继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水利合作交流,分享长江治理保护经验,共同为全球水治理贡献力量。
《“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明确指出,生态环保合作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根本要求,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是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举措。要求,到2025年,推进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夯实生态环保合作基础,形成生态环保合作良好格局。到2030年,推动实现生态环保合作领域,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水平。
规划涉及25个重点项目,其中能力建设类有6个,除了上述提到的“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还有“一带一路”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地方“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一带一路”环保产业与技术合作平台、“一带一路”环保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以及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
众所周知,一带一路”沿线65个成员国分布遍及亚欧大陆以及非洲板块的部分区域,整体仍面临着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巨大资源环境既有压力和未来进一步发展的潜在环境隐患。高污染、粗放型发展方式的转变,会直接影响全球结构转型结果。
生态问题无国界,“一带一路”倡议是一次寻求环境治理领域国际合作的积极实践,更便于我国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经验、技术、设备的输出,推进沿路国家加快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共享绿色发展硕果。“一带一路”生态环保的“中国方案”初绽光芒,绿底色的高质量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路线仍将继续在“一带一路”沿线贡献“中国智慧”。